税务行政复议百问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点击数:6110  录入时间: 【打印此页】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5 税务复议诉讼网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34号B   电话:010-69205136

京ICP备15053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