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摘文献
会计师因出具审计报告重大失实被判刑,犯罪分子颤抖了

摘自:投行业务资讯

同海外发达市场相比,我国监管机构更注重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相对较轻,通常是给予公开谴责、警告以及少量罚款,情节严重者判处有期徒刑。这样的处罚力度不仅威慑力不足,反倒在一定程度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了鼓动作用。特别是IPO和资本市场,造假带来的收益特别可观,可创造数量众多的亿万富翁,他们造假成功上市后以较小的处罚成本获得巨额的投资回报,造假行为疯狂一点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假若有这个机会,相信很多人都想玩一把,毕竟收益远远大于成本,不傻不痴的人选择的方向一定相同。 从目前处罚的情况看,是大力处罚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容忍度特别大,追究刑事责任的聊聊无几,仅仅以低成本的经济手段进行处罚。其实,造假的操作者一定是企业,处罚力度最大的也应该是股东和企业,加大刑事处罚力度,造假股东和高管坐牢,相信造假者相应会大幅减少。卖毒品的风险很高,收益很大,抓住坐牢或死刑,所以利润再大也很少有人去做。上市却相反,收益巨大,成本很小,因此以往证监会的处罚结果令造假者狂欢,以低成本换来了巨额财富。当然若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造假,或不负责人的出具虚假报告,客观上成为帮凶,也应加大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判刑。总之,造假主体是企业高管及股东,他们才是造假的主谋,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三寸。最近,有个会计师就因为未履行职责马虎地出了个报告,客观上成为帮凶,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从现有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重大舞弊违法行为的判例来看,处罚力度较小。相关规定明确了舞弊行为可预期的成本上限,以南纺股份为例,公司连续5年虚构利润3.44亿元,公司仅获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单晓钟处以30万元罚款。
海联讯发行上市后,虚构应收账款来掩盖IPO阶段虚构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行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锋,既直接同意应收账款造假,又在IPO申请材料上签字,构成发行人控股股东指使违法行为的情况。根据上述情况,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息披露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822万元。此外,对张锋处以117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30万元,合计1203万元;对其余涉案责任人员邢文飚、杨德广每人每项行为罚款60万元;对孔彪等2名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对其他12名责任人罚款25万-3万元不等,对张锋、邢文飚、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0年11月胜景山河IPO造假,2011年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具警示函,撤销林辉、周凌云保代资格,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签字会计师姚运海、吴淳被出具警示函并在36个月内不被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签字律师刘长河、张劲宇也被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被受理其出具的文件。
  2011年3月绿大地财务造假今年2月拟对绿大地欺诈发行案联合证券、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深圳鹏城行政处罚,撤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经办会计师廖福澍、姚国勇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并撤销保荐代表人黎海祥、李迅冬保代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最近,有个会计师就因为未履行职责马虎地出了个报告,客观上成为帮凶,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见中国会计视野报道,以下内容来自中国会计视野:
中国会计视野讯 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黄石大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朱晖因在某公司银行授信贷款审计业务中,未严格按照审计制度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核,仅凭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直接出具审计报告,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经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判决,黄石大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注册会计师朱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没收犯罪所得收入。
《通报》称,湖北注协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朱晖予以撤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与此同时,湖北注协要求全省注会行业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各项职业准则规范执业,切实履行审计程序,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充分获取审计证据,认真编制审计底稿,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看到上述案例,因上市造假和随意赚钱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颤抖了,但最应颤抖的应该是造假企业的股东和高管,因为他们才是主谋,他们是最大收益者,因此,也应出现类似的这种刑事处罚的案例,给社会正能量,保护中小投资者,净化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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